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

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管理办法

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市场秩序,保护承租人、出租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房屋租赁中介机构,是指依法取得房屋租赁中介业务许可,为承租人和出租人提供房屋租赁中介服务的各类机构。

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是: (一)坚持党的领导,确保中介活动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下开展,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; (二)依法行政,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开展业务,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维护市场秩序,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; (三)保障交易安全,中介机构在房屋租赁业务中,必须严格审查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资质,确保交易双方信息真实、合法,防范金融风险; (四)优化服务,中介机构应当提供高效、优质的服务,帮助承租人和出租人顺利完成房屋租赁交易,提升市场交易效率。

第四条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职责划分: (一)房屋租赁中介公司:

  1. 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的推广和信息撮合;
  2. 负责房屋租赁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公示;
  3. 负责房屋租赁交易的撮合和促成;
  4. 负责房屋租赁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管理;
  5. 负责房屋租赁交易服务的品质管理;
  6. 负责房屋租赁交易过程中的合规经营;
  7. 负责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和仲裁。

(二)政府部门:

  1. 负责制定和实施房屋租赁中介管理政策;
  2. 负责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监管和指导;
  3. 负责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监督和处罚;
  4. 负责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资质审查和许可发放。

(三)承租人和出租人:

  1. 承租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如实提供个人信息;
  2. 出租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如实提供房屋信息;
  3.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,避免因中介不当行为引发纠纷。

第五条 业务规范: (一)中介服务内容:

  1. 提供房屋租赁信息撮合服务;
  2. 提供房屋租赁信息验证服务;
  3.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代签服务;
  4. 提供房屋租赁纠纷调解服务;
  5. 提供房屋租赁风险提示服务;
  6. 提供房屋租赁市场信息咨询服务。

(二)信息公示: 中介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房屋租赁信息,包括房屋位置、面积、价格、用途、房屋状况等信息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透明。

(三)交易流程: 中介机构应当规范房屋租赁交易流程,包括信息发布、信息核实、合同签订、交易完成等环节,确保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
(四)费用收取: 中介机构在房屋租赁业务中收取的相关费用,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,避免不合理收费。

(五)风险提示: 中介机构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风险提示内容,包括房屋使用风险、安全风险、合法性风险等,并在交易过程中提醒承租人注意。

(六)合同管理: 中介机构应当规范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管理,包括合同内容、签订流程、合同存档等,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溯性。

第六条 监管机制: (一)政府监管部门:

  1. 负责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监管和指导;
  2. 负责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监督和处罚;
  3. 负责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资质审查和许可发放;
  4. 负责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。

(二)日常监管:

  1. 定期检查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经营状况;
  2. 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;
  3. 对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。

(三)重大事项报告:

  1. 房屋租赁中介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,应当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;
  2. 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房屋租赁中介公司的重大事件。

(四)投诉举报处理:

  1. 建立房屋租赁中介投诉举报制度;
  2. 对投诉举报进行及时处理;
  3. 对违规中介公司进行处罚。

第七条 法律责任: (一)违规行为处罚:

  1. 房屋租赁中介公司违反本管理办法的,由政府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;
  2. 房屋租赁中介公司发生重大事件的,由政府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。

(二)违规行为记录:

  1. 房屋租赁中介公司违反本管理办法的,将其违规行为记录纳入信用档案;
  2. 房屋租赁中介公司违反本管理办法的,其相关责任人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。

第八条 附则: (一)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; (二)本管理办法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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